甲方: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乙方:泗洪县人民政府
甲、乙双方根据共同发展需求,决定对乙方所属公立医疗机构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在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医院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协作。按照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联合体(集团)章程,经充分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作目的
积极响应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号召,努力探索不同等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甲方作为综合性大学附属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优势和重点学科的技术辐射能力,全面提升乙方所属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疗服务及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泗洪县及周边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协作目标
甲、乙双方共同协作,在平等互利、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基础上,余面提升乙方所属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整体水平和医院的综合实力。为了方便统一管理,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所属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如与其它医院合作,事先应告知甲方。医院发展目标:实现过渡期内完成公立医院制度转轨,医院整体医疗水平能得到明显提升。争取自2021 年起实现收支乎衡,三年内(到2022年底)通过二级甲等综合件帮扶方案)。派驻人员应遵守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工作制度。
每年乙方持续性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大型设备采购与人才引进和基础建设。
三、争议解决
1.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应本着最大的诚意来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都可以提出终止合作项目。因协作项目终止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相关程序进行调解或向项目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作意向暂定5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12月18日至2022年12月18日;首次合同期满,根据紧密型医联体管委会研究意见,确定后续合作事宜。
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作协议书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甲、乙双方各执两份。